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出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,三明高速交警曝光日前发生的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,希望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,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。

  雨天路滑,

  分心、超速“驶” 不得!

  3月1日12时51分许,三明清流,雨天。包某某超速(时速120km/h,该路段限速100km/h)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泉南高速282km处,因和车上乘客聊天,走神分心,加上雨天路滑,导致车辆偏移方向,先后碰撞道路左右两侧水泥护栏。事故中,前排驾乘人员因规范使用安全带,未受伤,后排一名乘客因未规范使用安全带,受轻微伤。

  三明高速交警提示

  雨天路面湿滑、能见度低,出行要牢记“降速、控距、亮尾”,开车降低车速,控制车距,尤其是在转弯、积水路段,更要充分减速保证安全过弯,谨防车辆打滑

  酒后驾驶,害人害己,别“尝”试!

  2月10日13时22分许,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在泉南高速清流收费站定点执勤,发现一辆车号为闽GF***3号小型轿车驾驶员罗某有酒驾嫌疑,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,含量为39mg/100mL,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、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。

  三明高速交警提示

  驾驶机动车应谨慎守法、主动杜绝饮酒。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牢记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,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。

  来源:三明高速交警微发布